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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3日 14时45分25秒   来源:经贸合作部   字体:[ ]

陕西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是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类手工业合作联社和全省轻工业集体企业组成的联合经济组织,代表和维护手工业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是全省各级联社及其组成单位的指导和服务机构,具有事业法人资格,是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理事单位。

陕西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于1957年8月成立,与省手工业管理局合署办公。

1958年7月11日,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58)会时字第250号文通知:省手工业管理局8月1日撒销,省手工业联社与省轻工业局合署办公。

1961年5月陕西省手工业管理局再次成立。1962年8月14日,省编委通知:陕西省手工业管理局与省手工业联社,两套机构一套人员。

文革期间省手工业联社机构和工作被迫暂停。

1982年3月26日陕西省第二轻工业局决定:从1982年7月1日起,恢复陕西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简称手联社)的活动,悬挂牌子,启用印章。

1984年10月18日,中共陕西省委通知,将陕西省城镇集体工业局改为陕西省第二轻工业厅,同时挂陕西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牌子。

1993年7月,省政府撤销了省轻工业厅和省第二轻工业厅,新组建了陕西省轻工业局,与省手工业联合社合署办公。

2000年9月省级机构改革,省轻工业局改为省轻工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加挂陕西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牌子,属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属机构。

2004年6月省级机构改革,将原轻工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加挂陕西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牌子,划归省工业交通办公室管理。

2009年2月省级机构改革,将原工业交通办公室管理的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等六个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分别转制为省轻工业协会(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六个工业协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联系(按副厅级管理)。

2013年2月,省编委会议研究决定,下发了陕编发【2013】23号文件,将省轻工业协会(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省冶金工业协会、省机械工业协会、省石化工业协会、省建材工业协会、省纺织工业协会等6个行业协会和省手工业联社办公室、省纺织工业环境保护检测站、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整合后组建陕西经济联合会,仍由省工信厅负责联系管理。

陕西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调查研究有关集体工业经济的政策性问题,向省委、省政府提出解决意见,并受省政府委托,参与制定全省有关城镇集体经济政策法规。

(三)发挥企业与政府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集体经济联合组织和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反映企业呼声和要求。搞好“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工作,为成员单位提供技术、信息、培训、融资、咨询等各项服务。

(四)指导各市、县(区)联社组织建设,指导成员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和监督成员单位加强集体资产经营监管工作,保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协调各市、县(区)联社之间、联合社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互助合作,发展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成分为主的混合型企业。

(六)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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